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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保護鄉土展民權」遊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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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門縣首件罷免縣議員案,發起人陳滄江,28日一大早號召民眾上街舉行「保護鄉土展民權」遊行,並散發罷免理由書,他呼籲民眾展現民意,眾志成城下架諮意獨行,與民意為敵的洪允典縣議長。

金門首位精神科醫師吳阿瑾也大聲疾呼除了反賄選,也要同心協力守護美麗的莒光湖畔,為子孫留下美好土地。
此項遊行以展現人民對議會獨裁的反彈為訴求。為免遊行失焦,參加人員都未穿戴競選衣服或攜帶競選旗幟,隊伍中除了反賄選志工,也出現不少自動自發來參加的金城鎮民。

遊行隊伍於上午8時從金城車站圓環出發,繞行東門圓環、民族路東門市場、莒光路貞節牌坊、總兵署、陳氏宗祠、中興路、於北鎮廟廣場解散。途中在代天府、貞節牌坊、總兵署、北鎮廟稍作停留,陳滄江與吳阿瑾醫師發表罷免洪允典訴求,贏得旁觀民眾認同與熱烈掌聲支持。

陳滄江表示,守護金門淨土,人人有責。二三十年來,他與金門社會環保公民團體合作了諸多維護金門生態案,包括102年擋下浯江溪畔闢建道路,莒光湖興建商務旅館的BOT案,都是他挺身而出開第一槍反對。
這次他再站出來領銜發起罷免洪允典議長,絕非出於私人恩怨,亦非選舉算計,而是為下一代保留一塊美好的公園綠地,也反對浪費民脂民膏再另建議政大樓。

他強調,民意代表本應為民喉舌、反映民意,洪允典議長卻無視廣大縣民對金門縣議會欲編列9.24億元預算,在莒光湖公園蓋新議政大樓之強烈反對聲浪,執意孤行,視民意如糞土,已全然喪失其為民意代表之本職與初心。他個人堅決反對,相信縣民也不允許議長假藉職權反民意;不允許議會以退回、拒審縣政府預算,要脅索地建莒光湖議政大樓。

陳滄江並提出罷免洪允典的理由書如下:
一、反對洪允典議員假藉議長職權反民意。
二、反對洪允典以退回、拒審金門縣政府預算,要脅索地建莒光湖議政大樓。
三、反對洪允典主持議會開會獨裁專行,踐踏民意,動輒二、三分鐘落槌結束會議,致金門民主議政淪為全國笑柄,縣民蒙羞。

說明:

(一)、民意代表本應為民喉舌、反映民意,鉅料洪允典縣議員卻無視廣大縣民對金門縣議會欲編列9.24億元預算,在莒光湖公園建蓋新議政大樓一案之強烈反對聲浪,濫用議長職權執意孤行,視民意如糞土,已全然喪失其為民意代表之本職與初心。如此賤踏民意,與民意相抗之民代,人民有權以罷免行動,收回賦予他的民代職權,始為民主真締。

(二)、依據「地方制度法」及「金門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」規定,金門縣議會職權包括:議決縣規章、議決縣預算、議決縣政府提案事項、審議縣決算之審核報告、接受人民請願案…等。
目前的縣議會大樓雖已建20餘年,但主體結構良好,只需做局部整修,最重要的是改善開議時的影音傳輸系統,做好議會直播,即可讓全體縣民監督議員質詢及議會運作,其他議會設施都完整堪用,況且還有新建的7樓生活館即將落成,足可提供議員足夠休憩及研究室空間,實在沒有再花10億元另建議政大樓之必要性。鉅料洪允典竟自我閹割審決縣政府預決算職權,以擱置及退回金門縣政府109年年度預算為手段,要脅縣政府撥用2.5公頃的金城鎮莒光畔公園用地,欲建蓋新議政大樓,與民意為敵,自謀私利,已自失民意代表本職。

(三)、金門縣議會每年動用約2億元政府預算,全屬民脂民膏,而18位議員每年開定期大會2次(為期一個月),臨時會6次(每會期5天),開議時間有限;洪允典主持議會卻專斷獨行,除對備詢官員頤指氣使、諮意飆罵侮辱,官員引以為苦;另無視議會寶貴開會時間,開議動輒二、三分鐘落槌宣布散會,封殺議員發言機會,亦未善盡法定監督縣政之責,已然成為議會亂源,金門議政之恥,其光怪陸離的主持議會橫霸作風,也淪為全國笑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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